2008/08/18
JavaScript 恩仇錄
1998年的夏天,烈日穿透頂樓的瓦片,把我的小小書房變成一部超大的微波爐。我的膝蓋上攤著一本FrontPage97的網頁教學,艱辛地用一陽指敲打鍵盤學做網頁。 我的同學早已收到兵單開始當大頭兵,我卻仍在學校裡暑修大一英語。雖然面臨大學畢不了業的窘境,我卻日以繼夜在學習製作網頁、嘗試架網站,與JavaScript這個冤家相識就是發生在那個時候。 JavaScript提供用戶端的瀏覽器執行許多特效,網路上有很多範例,如何套用在自己製作的網頁上,是學做網頁必備的知識。 當完兵後我自知不是做財務的料,於是進了軟體公司寫VB。那時公司接了一個銀行的案子,需要製作一個網站,我的程式底子最弱,所以使用者介面設計的工作便落在我頭上。可是網頁不比Window應用程式那樣有便利的操作介面,許多細微的動作有賴JavaScript控制。我與JavaScript不熟,但是被送作堆在一起半年,整天捧著博碩的「JavaScript語法參考辭典」參悟,總算由一知半解到熟稔。後來有幸到銀行工作,寫網路銀行的JSP、Servlet程式總算脫離JavaScript魔掌。 問我為什麼不喜歡JavaScript?理由是debug太難了。常常花了一個小時替User寫了一個效果,卻需要兩三倍時間去debug,沒有開發工具是我不喜JavaScript的主因。 但是那半年與JavaScript艱辛的擁抱也不是沒有收穫,我debug能力因此進步神速,也大大縮短日後寫程式需花費的時間。 一個網站程式設計師要躲過寫JavaScript似乎不可能,後來我換工作到研訓院寫e-learning的網站,頭痛的JavaScript又隨著SCROM 1.2、SCROM 2004大舉入侵。雖然是拿別人寫好模組應用,但是時間卻仍耗在debug上面。 Debug是程式設計論壇最多的問題,而JavaScript偏偏又缺乏強力的開發工具。很多程式設計師有志一同,預到JavaScript的問題腦袋就特別腫。 我現在的工作已經不是程式設計師,但是這次為了清清書架上的電腦書,撫摸它們的時候JavaScript噩夢又浮現腦海中。 這些書就要送人了,在此之前我還會再翻閱一次,也許做做筆記把一些內容寫在blog上,免得哪天又換工作需要用到它們。